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 (宝基字〔2025〕4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启动我校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申报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1)。
二 、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宝钢教 育奖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2)。
2. 单位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工作,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至多推荐1人),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
3. 学校评审: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后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学院上报材料
1.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需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复印件(需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获奖证书、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4. 推荐人师德师风鉴定(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出具);
5. 推荐人2寸彩色正面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1M以上的JPG格式2寸电子正面照。
四、相关要求
1. 宝钢优秀教师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面向高校、教育科研机构评颁的重要奖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优中择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且具有竞争力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2.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填表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实事求是填写相关内容,不得随意变更表格样式或突破表格所规定的字数限制,成果年限要求为 2020年1月1日至今,按年度以倒序顺序填写相应成果。
3. 各学院要通知到全体教师,在按照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严格把好文字材料关。所有材料只接受单位申报, 不接受个人申报。
4.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星期四)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向校区行政楼 B41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部门邮箱,联系人:景晓芳。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 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