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5〕9号),现就 2025 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专任教师、高等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师,须和学校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且学校为申请人缴纳社保。
已取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要求
1.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并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被测人员从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选三章分别准备 2 学时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 2 学时内容进行试讲。测试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 PPT。
3.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次年有效。
三、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参加测试人员在我校进行试讲,测评组专家通过腾迅会议平台听取试讲,并现场集中打分,测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报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须按照《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准备讲授课程,并提前准备好参测教材及三份教案。
四、报名申请
请我校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于2025年3月4日中午12:00前填写提交《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专任教师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任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可为“马克思主义理论”,Excel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工号+2025上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发送至邮箱404609528@qq.com。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将于2025年4月12日开始,各学科分组及参测人员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放弃对待,不安排补测。
六、测试费用
1.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 〕258 号)规定,本次测试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2.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 号),所有参测人员在3月7日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http://202.99.223.101/)进行缴费。
3. 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20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410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