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4〕12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校聘任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四)岗前培训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六)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必于2024 年11月18日9:00 至11月22日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址:http://www.jszg.edu.cn/
注意事项:
1.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太原理工大学”。
3.申请任教学科,博士必须与毕业学科一致或相近(选择一级学科),硕士必须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一致(找不到一致的可选择相近学科),并且不能出现“****类”字样,(例如:不能直接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要在“政治学”下面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不要选择学科大类。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按要求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人员下载并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需 A4纸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自行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1月18号。
2.体检医院必须为三甲医院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照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既往病史”处,本人要签字。
4.备孕人员须完全按照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医学检查证明。
5.体检表的所有“医师签名”处都要有签字,尤其是妇科体检一项无论是否已婚一定要有医生签字。
6.体检情况和结论材料须由体检医院现场出具,“体检结论”要明确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11月25日上午9:00-12:00。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明向校区行政楼B410办公室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材料,所有个人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封面注明学校、姓名、二级单位、工号、资料详情、联系电话。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材料复审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复审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5日17:00。复审过程中,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者,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五)核准认定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汇总各高校认定材料信息,经教育厅核准认定、公示,并报有关领导批准,下发认定文件,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六)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要求
申请人员请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一)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材料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博士学历学位证原件。
学历信息将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进行比对,比对核验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信息将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如比对核验成功无需提交原件材料;如比对核验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四)岗前培训材料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2024年下半年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并参加了新教师导引计划的教师,合格证于11月19日下午至20日到教师工作部领取。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2024年下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教师,合格证于11月19日下午至20日到教师工作部领取。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学校代码(002)、姓名、工号、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序号(现场确认时填写)。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格证原件。
3.本人与我校签订的专任教师合同原件(合同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
4.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微信关注“民生山西”下载打印)或入编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材料缩印
需缩印到一张A4纸正反两面的具体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国(境)外毕业同时缩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岗前培训合格证;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博士无需此项);
(5)普通话合格证(博士无需此项);
(6)本人与我校签订的岗位协议(尽量缩印,如岗位协议页数太多,可单独提供复印件)。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现场确认后退还本人)。
(2)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国(境)外毕业同时提交国外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彩印);
(3)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博士无需此项);
(5)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博士无需此项);
(6)缩印材料(一张A4纸正反两面);
(7)体检表原件(需医院盖章);
(8)本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岗位协议原件;
(9)社保缴纳证明(微信关注“民生山西”下载打印)。
五、其他须知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副教授或教授须经省人社厅备案。
(三)现场确认时务必将材料准备齐全,不完整的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完成后盖章确认。
六、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有关工作
如果有教师资格证需要补办、换发的,请在我校现场确认时间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一并办理,其他时间教育厅不予受理。需提交材料包含: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从人事处档案室借阅复印);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中国教师网下载),纸质材料提交2份;
(3)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