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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阅读数: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晋教高函〔2020〕52号)要求,为帮助高校干部教师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我校将开设太原理工大学分会场组织相关教师、干部参加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培训对象

l.任课教师。包括教育学各学科专业全体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2.干部教师代表。包括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

三、培训日程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11月23日9:00正式开始,请各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

培训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层报告厅

培训日程:

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网络直播方式,我校参训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相关人员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培训过程反馈

高校分会场每日培训时,要组织学员签到,不允许代签,严禁迟到早退。培训结束后,分会场管理员将登录网培中心专题网站,在个人中心的培训课程栏目中,点击“上传培训签到表”按钮,将培训签到表拍照或扫描上传。

在培训首日,要对现场学习情况进行拍照,并登录网培中心专题网站,在个人中心的培训课程栏目中,点击“上传培训现场照片”按钮,将一张培训现场照片上传。

本次全部培训课程的网络直播、培训报名和材料上传等工作,均在网培中心专题网站上设有专门的栏目。

六、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任课教师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无需参加考核,不颁发证书。未经省教育厅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各高校。

七、会场设置

我校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层报告厅设置校级分会场,分会场的设置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

八、培训报名

所有参训人员认真填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报送地址:https://www.wjx.cn/jq/97829471.aspx)。进行培训结束后考核登录账号申请和信息统计,参训学员登录账号为报名手机号,初始密码随后分会场管理员按照报名名单通知相关参训人员。

九、有关事项

1.为确保培训效果,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参训人员研读《讲义》,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工作落到实处。

2.要严格执行我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服从指挥、统筹安排。做好体温检测、人员管理工作,参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会场及时通风换气。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培训。

本科生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