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实施办法》(校教【2019】15号)相关规定,教师发展中心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的教师(教学类)、转岗到教学岗位的教师以及已经被停课的教师。
2018 年 7 月 1 日以后新入职的有丰富教学经验且教学评价优秀(提供有效评价依据)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人事处及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后可直接获得课堂教学准入资格。
二、认定条件:
1. 参加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人事处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核,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2. 至少参加过2节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观摩活动。
3. 已经承担完1门完整助课工作,所助课程应为本科生培养计划内的理论课程。
4.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可申请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集中试讲。
三、认定流程:
1.采取线上申请的方式,申请者可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申请。本学期平台报名系统将在3月13日-3月18日开通。
2.资格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试讲环节考察。试讲前,需提交拟试讲课程前32学时的教案、完整教学大纲(包括实验部分)(需2019修订版或2022版的人才培养方案所包括的课程)、完整教学日志(包括实验部分)。试讲环节随机抽取32学时任一节课进行试讲,试讲环节每人为一个标准课时(50分钟),重点考查教师对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理解、板书与PPT的结合、语言表述能力及仪表教态,试讲时需携带试讲课程的教材。此环节报名结束后马上开始,请老师们提前准备。
3.准入试讲合格并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将取得“太原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证”。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