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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阅读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实施办法》(校教【2019】15号)相关规定,教师发展中心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的教师(教学类)、转岗到教学岗位的教师以及已经被停课的教师。

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的有丰富教学经验且教学评价优秀(提供有效评价依据)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人事处及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后可直接获得课堂教学准入资格。

二、认定条件:

1. 参加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人事处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核,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2. 至少参加过2节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观摩活动。

3. 至少承担过1门完整助课工作,所助课程应为本科生培养计划内的理论课程。

4.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可申请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集中试讲。

三、认定流程

1.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申请表》(附件1),学院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8日交到明向校区行政楼B304办公室。

2.资格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试讲环节考察。试讲前,需提交拟试讲课程前32学时的教案、完整教学大纲(包括实验部分)、完整教学概要(包括实验部分)。试讲环节随机抽取32学时任一节课进行试讲,试讲环节每人为一个标准课时(50分钟),重点考查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板书与PPT的结合、语言表述能力及仪表教态,试讲时需携带试讲课程的教材。此环节请老师们提前准备。

3.准入试讲合格并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将取得“太原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证”。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