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实施办法》(校教【2024】3号)相关规定,教师发展中心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的教师和新转入教学岗位的教师以及各种原因需要重新准入的在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1. 教学岗位教师且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研修、各类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且至少参加过2节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观摩活动并有学习记录。
3. 本学期前已经承担完1门完整助课工作,所助课程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可查询到。
三、认定流程:
1.申请教师可在教学准入管理系统在线申请。本学期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9日-10月18日。
2.教师提出申请后,需助课导师和新教师所在学院资格审查,并参加由拟试讲课程的开课学院组织的集中试讲,时间、地点、评委由开课学院确定并在系统填报。
3.试讲前,需提交拟试讲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概要、前32学时教案,开课学院指定2名本课程的负责人和专家进行教案审核。
4.试讲环节需现场随机抽取拟试讲课程前32学时任一节课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一个标准课时(50分钟),重点考查教师对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理解、板书和PPT的结合、语言表述能力及仪表教态等,同时对其余章节的备课内容进行检查。试讲环节需3-5名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评审。
准入流程需在教学准入管理系统内完成过程管理和审核,助课和试讲环节的过程性材料需由新教师所在学院审核并存档备查。试讲合格的新教师需由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在系统里统一打印《太原理工大学课堂教学准入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试讲评审专家和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此项工作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教师发展中心按照各学院评审意见统一公布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结果。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5日